农村承包地被征用补偿费归集体,承包人可获得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地情形包括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扶贫搬迁等。征地流程包括方案拟订、审批、公告、登记、补偿方案制定和公告实施。
法律分析
一、农村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归谁?
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也可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不属于土地承包人的,属于发包方,所以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征收者把征收款给村集体,后由村集体把钱转交给承包人。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承包地?
(一)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农村承包地的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结语
农村承包地的征用补偿费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而承包人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农村承包地的情形包括外交需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扶贫搬迁等。征地流程包括拟订方案、审查报批、公告、补偿登记、制定补偿方案和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可以请求发包方给付已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v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