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法律分割。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房屋归属,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情况,准许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房屋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按以下具体规定处理:1.双方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