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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0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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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

【事实理由】;2022年1月27日某公司向陶某发出《派遣单位更换通知书》,将陶某派遣到重庆某摩托有限公司工作,要求陶某在2022年2月9日到该公司办理报道相关手续。陶某之后一直未报道,所以某公司才在2022年2月16日向陶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于2022年2月28日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除告知书》,载明“……因公司受疫情、大环境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岗位减少,我司提前告知员工,重新由某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劳动法经济赔偿,但因与员工陶某多次协商无果,现我司决定将于2022年2月28日起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所有福利待遇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被告与原告解除合同前,未做离职体检。【争议焦点】;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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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实理由】;2022年1月27日某公司向陶某发出《派遣单位更换通知书》,将陶某派遣到重庆某摩托有限公司工作,要求陶某在2022年2月9日到该公司办理报道相关手续。陶某之后一直未报道,所以某公司才在2022年2月16日向陶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于2022年2月28日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除告知书》,载明“……因公司受疫情、大环境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岗位减少,我司提前告知员工,重新由某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劳动法经济赔偿,但因与员工陶某多次协商无果,现我司决定将于2022年2月28日起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所有福利待遇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被告与原告解除合同前,未做离职体检。【争议焦点】;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法院认为】;


【事实理由】

2022年1月27日某公司向陶某发出《派遣单位更换通知书》,将陶某派遣到重庆某摩托有限公司工作,要求陶某在2022年2月9日到该公司办理报道相关手续。陶某之后一直未报道,所以某公司才在2022年2月16日向陶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于2022年2月28日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除告知书》,载明“……因公司受疫情、大环境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岗位减少,我司提前告知员工,重新由某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劳动法经济赔偿,但因与员工陶某多次协商无果,现我司决定将于2022年2月28日起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所有福利待遇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

被告与原告解除合同前,未做离职体检。

【争议焦点】

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

【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本案中,根据原告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告知书》可知,其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的理由系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但双方就合同履行未达成最终一致意见。故原告决定于2022年2月28日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时被告并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故原告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

【判决结果】

1、原告人力公司支付被告陶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28000元;

二、驳回原告人力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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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

【事实理由】;2022年1月27日某公司向陶某发出《派遣单位更换通知书》,将陶某派遣到重庆某摩托有限公司工作,要求陶某在2022年2月9日到该公司办理报道相关手续。陶某之后一直未报道,所以某公司才在2022年2月16日向陶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于2022年2月28日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除告知书》,载明“……因公司受疫情、大环境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岗位减少,我司提前告知员工,重新由某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劳动法经济赔偿,但因与员工陶某多次协商无果,现我司决定将于2022年2月28日起与陶某解除劳动关系,所有福利待遇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被告与原告解除合同前,未做离职体检。【争议焦点】;未做离职体检能否构成违法解除。【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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