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分析
保释金一般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拓展延伸
保释金的确定因素及其影响因素是什么?
保释金的确定因素包括被告的犯罪记录、社会背景、风险评估等。这些因素会影响法院对保释金的决定。被告的犯罪记录是一个重要因素,包括之前的刑事记录、逃跑风险等。社会背景也会考虑,如家庭背景、工作稳定性等。风险评估是评估被告是否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重要因素。此外,法院还会考虑被告的财务状况,以确保保释金能够起到威慑作用。因此,保释金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的权衡和判断。
结语
综上所述,保释金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根据被告的犯罪记录、社会背景、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权衡和判断。同时,还需考虑案件的情节、性质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保释金能够起到威慑作用,并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