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孩户口改名字的手续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一、小孩改名字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小孩改姓名需要以下条件:
1、如果孩子18岁以下,即未成年人改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其监护人协商同意后到派出所办理手续;
2、儿童年满十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必须征得儿童同意后方可改名。
总之,对于十八岁以下的人员,需要变更姓名的,通常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岁以上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