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可补签,需与单位协商,一般一式三份,可复印单位保存的一份并加盖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劳动合同需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举证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工作内容、相关标识、制度依据、交流资料等证据,可尝试录音、人证、其他员工证言等。相关材料可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书丢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可以跟单位协商下,因为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劳动者跟单位至少一人一份的,如果丢失了可以跟单位协商再补签一份的,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订劳动合同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结语
劳动合同丢失时,可以与单位协商补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向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并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为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可提供工作内容证据、工作相关标识、公司制度依据、工作安排通知、与主管领导的对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