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职业病检查未进行、职业病或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病假期间、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等。辞退劳动者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避免违法辞退。
法律分析
一、合法辞退理由具体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也就是单位提出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而要保证辞退不违法,就需要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下辞退员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辞退劳动者需符合以上规定,以确保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六条 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法官培训情况,作为法官任职、等级晋升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