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能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共有房产;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根据双方主张或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由法院或评估机构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补偿或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可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按如下情形处理:
1. 双方都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同意通过竞价获得房屋所有权,则须准许;
2. 一方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应根据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相应补偿另一方;
3. 双方都不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