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的财产如下: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院执行的基本流程:
1、立案:申请人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立案;
2、通知: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
3、财产调查: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执行措施;
4、执行措施: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和拍卖财产等;
5、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
6、结案:执行任务完成后,法院作出结案决定。
综上所述,法院可以执行的财产包括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