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补贴如下: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出差补助、误餐补助、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等。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补贴;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独生子女费;
6、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7、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8、出差补助;
9、误餐补助;
10、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
社保的计算方式:
1、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2、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不同类型的社保(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不同的个人缴费比例;
3、社保单位缴费比例:单位也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
4、社保缴费上下限: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设定社保缴费的上下限额;
5、社保缴费的调整:随着职工工资变化或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补贴包括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出差补助、误餐补助、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