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所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分别为5天、10天和15天。同时,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则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
法律分析
一、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一次的假期。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北京市职工年假如何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拓展延伸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年休假按照本人全年应计年工资的比例计算。职工全年应计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职工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按照本人全年应计年工资中,全年月平均工资的六分之一至十二分之一为基数,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六分之一计算;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六分之一的一半计算;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六分之一计算;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六分之一计算。
因此,北京市职工年假的具体计算方法需要根据职工全年应计年工资的不同基数进行计算。
结语
结语:年休假是职工每年一次的假期,享受带薪年休假需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北京市职工年假计算方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时,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