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将会调整,调整水平为2015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各省政府正在制定实施细则,预计调整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增加标准根据职务和出生日期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好大家都是明白的,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人退休工资依然不错,而且每一年都在调整,有上涨的空间。有些人今年就会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正式成为退休员工。那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会调整吗?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一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结语
根据最新的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进行调整。调整水平大致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挂钩调整将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进行照顾。各省政府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并预计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养老金提高部分。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增加标准也已经确定,具体数额根据职务和出生日期而定。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正式调整通知,敬候佳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