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十五日内出具相应证明,并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合同终止: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到了,单位不再继续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上述两种情况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拓展延伸
单位开出的退工单上写合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开出的退工单上写合同解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可以约定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如果在退工单上明确写明合同解除,表明双方达成了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的内容应当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遵循解除通知期等规定。因此,单位在退工单上写合同解除时,应当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终止和解除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法律,单位开具的退工单上写明合同解除是合法的,但需确保符合劳动法规定,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和遵循解除通知期等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