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