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没有规定离婚案件应该要开庭多少次,如果是简单的离婚案件,一般开庭一次就可以了,如果是复杂的离婚案件,可能会开两到三次庭。开庭审理是为了查明事情的,做出公平判决。
一、起诉离婚被告人不来怎么办
离婚案件,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如何处理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可以推迟审理。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通常必须亲自出庭。但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在法庭上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不开庭是错误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可以推迟离婚案件的审理。然而,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通常会向被告发送传票。如果传票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拘留。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一般来说,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原告不能提供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缺席判决不允许双方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