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规文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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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9 07:01:13
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规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954年的宪法和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港务局如无任何法令根据,擅自下令禁止船舶离港,船舶得向港务局要求赔偿由于禁止离港所受之直接损失,并得保留对港务局之起诉权。
导读法律分析。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954年的宪法和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港务局如无任何法令根据,擅自下令禁止船舶离港,船舶得向港务局要求赔偿由于禁止离港所受之直接损失,并得保留对港务局之起诉权。

法律分析:
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954年的宪法和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港务局如无任何法令根据,擅自下令禁止船舶离港,船舶得向港务局要求赔偿由于禁止离港所受之直接损失,并得保留对港务局之起诉权。
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规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954年的宪法和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港务局如无任何法令根据,擅自下令禁止船舶离港,船舶得向港务局要求赔偿由于禁止离港所受之直接损失,并得保留对港务局之起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