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公共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分配,通常采用平均分配方式。公共收益包括利用物业共同部分产生的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和出租费等。根据法律规定,公共收益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核算。公共收益分为全体业主所有和部分业主所有两种,具体归属需要明确规定。因此,小区内部应明确公共利益归属问题,全体业主可共同讨论决定利用公共设施所获得的收益。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如何分配。通常情况下,会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公共利益指的是利用物业共同部分产生的收益,包括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同部分获得的广告费等具体的利益部分。
一、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应当是由全体的业主来共同讨论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利用住宅共用部分所得的收入,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在每季度末予以结算(对结算时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于次月5日前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业主大会账户中“小区公共收益”科目,核算。“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细分为两种:
1、业主大会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广告费等。
2、门牌幢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收益,如电梯、楼道广告费等,可将收益分摊到门牌幢。
在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内部的公共利益归属方面的问题应当是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因为很多的业主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还能够获得这方面的权益,通常情况下利用公共设施所获得的,比如说广告的费用,就可以全体的业主来进行讨论。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分配方式,通常采用平均分配。公共收益包括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得的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出租费等。根据《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收入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核算。对于公共收益的归属问题,应制定明确规定,以确保业主能够享受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