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人民审理刑事案件时需要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开庭时间,公诉案件需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自诉案件则需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不受上述时间,但需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此外,不同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数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审审理刑事案件,多久开庭由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自诉案件: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
第二百一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结语
审理案件有法定时间,公诉案件需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自诉案件需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在审理过程中,还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起诉书送达时间、审理期限等都有一定规定,必须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