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作出判决后要求上诉的,若要求撤回则需要经过二审的批准。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
一、起诉审理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经二审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一)上诉期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上诉状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第二审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发回原审重审的案件,原审仍将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二、上诉的有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3月1日生效)
第三百七十九条人民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一般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第三百八十条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第三百八十一条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
第三百八十二条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
第三百八十三条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应当准许。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第三百八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第三百八十五条人民在抗诉期限内要求撤回抗诉的,人民应当准许。
人民在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裁定准许,但是认为原判存在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情形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审理。
三、刑事上诉的时间和条件
不服判决的上诉是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是5日,从接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向提出抗诉。具体如下:1、当事人要求上诉。上诉,书面提出上诉,或者口头提出上诉,而口头提出上诉应制作笔录。2、当事人向提出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提出。(1)向一审提出上诉的。一审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在上诉期满3日后将上诉状、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2)向上一级提出上诉。上一级将收到的上诉状3日交给一审,由一审审查上诉是否符合规定。3、写上诉状。上诉状要包括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第一审判决书的文号,第一审的名称等。4、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诉,应当准许。5、上诉期满后,上诉人撤回上诉,由二审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应当准许。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