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了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作品。
法律分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拓展延伸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及其适用条件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涵盖了各种原创的文学、艺术、科学和学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软件程序、数据库等。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作品的独创性和表达方式,而不是保护想法、概念或事实本身。适用条件包括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即创作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作品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固定表达,可以是文字、音乐、图像等形式;作品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此外,著作权保护还受到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具体的范围和适用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结语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广泛,包括文字、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软件等各种原创作品。保护的核心在于作品的独创性和表达方式,而非想法或概念本身。作品必须具备原创性、固定表达形式,并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益。著作权保护还受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具体范围和条件因地区和国家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等,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