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专用罪的刑事责任及未遂问题
虚开专用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税款数额分级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虚开专用罪的犯罪未遂问题,行为人只要实施虚开行为之一,即可构成罪行,无需非法抵扣税款。因此,虚开专用罪一般不存在未遂,但在虚开过程中被查获尚未完成行为的情况可认定为未遂。
法律分析
一、虚开专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触犯虚开专用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虚开犯罪未遂问题是什么
有人认为,虚开专用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非法抵扣税款,如果行为人仅虚开了专用而没有非法抵扣税款,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我国刑法第205条第4款已明确规定,虚开专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中的一种,且达到定罪标准的,即可构成虚开专用罪。所以从立法的角度可以看出,虚开专用犯罪是行为犯,而非其他犯罪类型。因此,只要行为人虚开了专用,即使没有能够抵扣税款,仍属犯罪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未遂。那么虚开专用犯罪有无未遂形态?我们认为虚开专用犯罪一般不存在未遂,但如果行为人在虚开过程中,还没来得及将虚开行为完成即被查获,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未遂的。
结语
虚开专用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税款数额的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触犯此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如果数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虚开专用犯罪一般不存在未遂形态,但如果在虚开过程中被查获,尚未完成虚开行为,可以认定为未遂。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