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二审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收到上诉状后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但是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开庭期限,只规定了二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具体的开庭时间应由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确定,可以及时向咨询确定,开庭前也会将开庭时间和地点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