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需经裁定准许,准许撤诉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裁定准许则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撤诉包括自愿申请和视为撤诉,需审查是否真自愿,不准撤诉可缺席判决。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需裁定准许,不得上诉。撤诉审查是否受外在压力,对公共利益和他益有无不利影响。案件受理费减半是鼓励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的措施。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人民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提起的公诉和抗诉。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
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种,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经人民准许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而视为撤诉则是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视为撤诉并且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申请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专有的诉讼权利,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
4、这是因为人民需要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益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缺席判决。人民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诉。
结语
撤诉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撤回诉讼请求或申请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被告改变行政行为时,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撤诉分为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种情况,需经人民裁定准许方可实现。审查撤诉申请时,会考虑原告是否出于自愿,并评估对公共利益和他益的影响。人民的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裁定形式作出,不得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