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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
法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不得担任法官的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7、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条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