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期间,不应扣除奖金和绩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评定伤残后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工伤不应该扣奖金和绩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不应扣除奖金和绩效。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应扣除奖金和绩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情况特殊可适度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而治疗仍需继续的,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负责提供护理。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应得到相应的保障和待遇,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