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一、技术合同签订时间怎么写
(1)当事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要时间为到达时间。
(3)要约的撤回、撤销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有效。
(4)依法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条件: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5)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技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分为可行性研究和正式签订两个阶段。前者又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不仅要对可行性作研究,而且也要对不可行性进行研究,二是指既要评估对方有无履行能力,而且还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备履约条件。技术合同的复杂性决定了技术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要经过严密的可行性研究。而后者即是签订阶段,在通过可行性研究后,确定可以签订合同的,就进入正式签订阶段,即要约与承诺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