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假不需申请,停工休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可适当延长。工伤评残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认定在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法律规定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15天内作出结论。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事故、工作职责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伤害、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突发疾病死亡。
法律分析
一、评定工伤后工伤假怎么请假
劳动者的工伤假期是不需要进行申请的。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停业接受工伤医疗的,停业期间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一般来说,停工休假期限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情况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同区认定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评残在哪个部门
1.工伤评残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若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鉴定劳动能力;而工伤认定是在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认定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语
工伤假无需申请,工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评残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认定由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职责暴力伤害、职业病等。交通事故、突发疾病导致死亡也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