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要哪些证据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9 02:41:23
二次起诉离婚要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1、第一次作出的判决或裁决;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理由的证据材料。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4、抚养权,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过错的相关证据。例如收入证明材料,房产证,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导读法律分析: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1、第一次作出的判决或裁决;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理由的证据材料。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4、抚养权,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过错的相关证据。例如收入证明材料,房产证,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法律分析: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1、第一次作出的判决或裁决;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理由的证据材料;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4、抚养权,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过错的相关证据。例如收入证明材料,房产证,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离婚要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1、第一次作出的判决或裁决;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理由的证据材料。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4、抚养权,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过错的相关证据。例如收入证明材料,房产证,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