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和程序、所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收费标准。必要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结婚、男性需年满22周岁、女性需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且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登记程序包括双方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民政部门
法律分析
一、必要条件
1. 双方需自愿结婚。
2. 男性需年满22周岁,女性需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拓展延伸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为每对人民币五百元。根据《婚姻登记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收费地点应当是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民政部门。因此,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支付500元人民币的收费,并在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