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的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9 02:49:44
签订购房合同的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合同如下事项要约定好。1、房屋的具体情况要约定好。特别是面积、用益物权等方面。2、关于交房交款方面要约定好。主要是购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房屋登记等方面。3、违约承担要约定好。主要是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导读签购房合同如下事项要约定好。1、房屋的具体情况要约定好。特别是面积、用益物权等方面。2、关于交房交款方面要约定好。主要是购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房屋登记等方面。3、违约承担要约定好。主要是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签购房合同如下事项要约定好:
1、房屋的具体情况要约定好。特别是面积、用益物权等方面;
2、关于交房交款方面要约定好。主要是购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房屋登记等方面;
3、违约承担要约定好。主要是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签订购房合同的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合同如下事项要约定好。1、房屋的具体情况要约定好。特别是面积、用益物权等方面。2、关于交房交款方面要约定好。主要是购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房屋登记等方面。3、违约承担要约定好。主要是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