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临牌办理需提交相关证明,临牌有效期不超过15或30日。临牌费用为10元(载客汽车)或5元(其他车辆)。临牌在有效期内可使用,但需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窗玻璃上,否则将受罚。闯红灯将被罚款100元、记6分。未悬挂车牌的车辆不得上路,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记12分。
法律分析
办理临牌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管理所会在自受理之日超1日内,审查提交证明、凭证。需要在本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牌”通常是指机动车尚未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时,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申领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载客汽车收费10元(2张),其它机动车收费5元(1张)。
临时牌照相关知识:
一、领了正式牌照临时牌照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的,但是有些道路的通行规定对悬挂临时牌照的车辆有措施,例如,上海的高架道路就有措施。同时,容易引起对悬挂临时牌照的车辆进行抽检查询,所以没有必要这样做。
二、新交规临时牌怎么帖
从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汽车应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
交警特别提醒车主注意的是,临时车牌不贴在风窗玻璃上,将按“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处罚。
三、临时车牌闯红灯被交警拦了怎么办
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根据新交规,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路,新车要上路必须悬挂车牌或临时车牌。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结语
办理临牌需提交相关证明,车管所会审查并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临牌是机动车未注册登记前的临时号牌,申请费用为载客汽车10元(2张)、其他车辆5元(1张)。临牌在有效期内可使用,但需注意道路通行规定和交警的抽查查询。粘贴临时牌照的位置有规定,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将受处罚。闯红灯将记6分、罚款100元,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不准上路,违规者将一次性记12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或者二手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