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或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后逃离现场、故意破坏证据等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肇事逃逸将面临吊销驾照、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并且保险费将上浮。
法律分析
保险里面有规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结语
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不会对肇事逃逸的情况进行理赔。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在饮酒、吸食毒品、无驾驶证等情况下发生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被注销、被盗窃等情形时,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肇事逃逸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责任,还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因此,保险公司会根据规定对逃逸车辆的保险费进行上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