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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原业主不签户口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8 17: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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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原业主不签户口怎么办

一、“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这个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在北京暂时如此,不过外地已经有了相应措施。根据我们了解,至少在广东和江苏的部分城市,已经有针对这种人户分离所采取的措施,就是把空挂户从原有地址上强制迁徙到一个集中存放的专用账户,同时限制所有相关的权益,以促使远业主积极解决。二、“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不准确。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单纯的户口迁徙之诉,超过了法院职权,因为可能不受理;但是在实践中来说,如果将迁徙户口的主张同违约金要求一起作为诉求的话,法院受理是没问题的(前面说了,默认说的都是北京的情况)。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诉权”的问题,更复杂,就不展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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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这个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在北京暂时如此,不过外地已经有了相应措施。根据我们了解,至少在广东和江苏的部分城市,已经有针对这种人户分离所采取的措施,就是把空挂户从原有地址上强制迁徙到一个集中存放的专用账户,同时限制所有相关的权益,以促使远业主积极解决。二、“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不准确。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单纯的户口迁徙之诉,超过了法院职权,因为可能不受理;但是在实践中来说,如果将迁徙户口的主张同违约金要求一起作为诉求的话,法院受理是没问题的(前面说了,默认说的都是北京的情况)。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诉权”的问题,更复杂,就不展开说了。


一、“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这个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在北京暂时如此,不过外地已经有了相应措施。根据我们了解,至少在广东和江苏的部分城市,已经有针对这种人户分离所采取的措施,就是把空挂户从原有地址上强制迁徙到一个集中存放的专用账户,同时限制所有相关的权益,以促使远业主积极解决;

二、“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不准确。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单纯的户口迁徙之诉,超过了法院职权,因为可能不受理;但是在实践中来说,如果将迁徙户口的主张同违约金要求一起作为诉求的话,法院受理是没问题的(前面说了,默认说的都是北京的情况)。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诉权”的问题,更复杂,就不展开说了;

三、“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不准确。目前北京市并没有统一的政策,也就是所谓一址两户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各小区的政策自行掌握。从户籍管理上讲,一家一户是最基础也是最常见的形式和要求。对于新迁入的户籍来说,必须是现有户主的关系人士;针对人户分离这种新情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管理政策。为什么我们知道这个:很简单,我们受理过不止一起、由于上一个业主拒绝迁走,而导致下家户口无法迁入的案子;

四、“北京市目前现行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建委版)”。不准确。其实二手房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法律上一般称为存量房(存量房不全是二手房,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准确名称是《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所谓“建委版”,而是分为“自行成交版”与“经纪成交版”——当然这个问题有点吹毛求疵了,属于我们的职业病,可以忽略,哈哈

五、“新房主的诉讼请求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其不得要求法院判令原房主限期将户口迁出。”不准确。至少在海淀、朝阳、西城、昌平、丰台,我们都按照这个诉求立过案;

六、“如果对方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总额已超过了两万元,你可以主张债务抵销,不再向对方支付剩余款项。”这个倒没问题,可以主张,不过前面说了,未必能够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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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原业主不签户口怎么办

一、“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这个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在北京暂时如此,不过外地已经有了相应措施。根据我们了解,至少在广东和江苏的部分城市,已经有针对这种人户分离所采取的措施,就是把空挂户从原有地址上强制迁徙到一个集中存放的专用账户,同时限制所有相关的权益,以促使远业主积极解决。二、“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不准确。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单纯的户口迁徙之诉,超过了法院职权,因为可能不受理;但是在实践中来说,如果将迁徙户口的主张同违约金要求一起作为诉求的话,法院受理是没问题的(前面说了,默认说的都是北京的情况)。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诉权”的问题,更复杂,就不展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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