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情况。在办理独生子女证时,需要到女方所在单位领取申请表,并由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例如已经生育了第二个孩子或子女留在国外等,将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法律分析
在独生子女证且还在开放阶段办理的,不会受到二胎政策的影响,可以在通常情况下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补贴。如果想申请新的独生子女证,可以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独生子女证到哪里办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独生子女证在办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到女方所在单位领取相应的申请表,由单位向相应部门提交手续就可以了,如果生了第2个孩子就不给你取独生子女证。
结语
独生子女证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情况,例如已经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后各抚养一个孩子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前往相关部门申请新的独生子女证,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九条 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
(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三)提供咨询服务;
(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六)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八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