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一审判完要几个工作日?
开庭就是审判,一般一个案件开庭审理后,如果事实清楚,不需要另外再次开庭情形下,一般在15天以内都会判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
二、判决书多长时间可以拿到
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并无强制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了案件审结期限,也就是说在审结期限内,法院一定会下发判决书的。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开庭一个月了怎么还没判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一审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法院在受理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后,至少应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并通知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