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母不属于不能当兵的政审条件,只要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可以参军。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政审条件包括散布错误言论、曾被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与国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有密切关系、参加过邪教或有害功法组织、参加非法组织等情况。离异父母并不在政审条件之列。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当兵,父母离异不属于不能当兵的政审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结语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只要符合其他条件的,即使父母离异,也不属于不能当兵的政审条件。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得征集服现役的具体情形,包括散布政治性错误言论、曾被刑事处罚等。因此,在征兵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这些规定进行政治审查,确保征集到的人员符合政治条件,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军队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平时征集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章 褒扬激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八章 服役待遇和抚恤优待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