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不给审批的解决方法如下:
1、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首先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与现状;
2、如果建设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及其相关用地政策,应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
3、对于已占用村庄宅基地拆旧建新且符合建房条件的情况,合法的面积可以补办手续;
4、政府通常不会强制拆除违建房,但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工作。
社保的类型及特点:
1、养老保险:为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减轻因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3、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费用和职业培训;
4、工伤保险:为工伤事故提供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
5、生育保险: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收入和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针对一户一宅未获审批的问题,解决方案包括核实土地使用历史与现状,若建设合规则补办用地手续,对合法建筑面积予以正式手续,而对违建则可通过法院申请执行拆除,以此确保土地使用合法性和规划的统一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