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认定标准包括与现役军人同居、结婚或通奸,追诉期为五年;军婚感情破裂离婚需经军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非军人一方需得到军人同意,如无法调解则可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一、破坏军婚罪认定标准
破坏军婚罪认定标准如下:
1.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
2.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
3.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4.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5.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
二、破坏军婚罪追诉期是几年
破坏军婚罪追诉期是五年。《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军婚感情破裂怎么离婚
军婚感情破裂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破坏军婚罪的认定标准,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进行同居、结婚、通奸等行为,都属于破坏军婚罪。该罪的追诉期为五年,超过该期限则不再追诉。对于军婚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需要经过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果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经过调解无效,可以通过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进行思想工作,最终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