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如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违法法定程序的,都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根据情形进行处理: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无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如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违法法定程序的,都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拓展延伸
二审刑事案件是否进行开庭审理对判决结果有何影响?
二审刑事案件是否进行开庭审理对判决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开庭审理是法庭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和辩论的过程,通过亲自聆听被告人、辩护人、原告和证人的陈述和质证,法官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开庭审理提供了双方辩论的机会,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正的审判。在二审阶段,如果没有开庭审理,法官将仅依赖于案卷材料进行判决,可能无法充分了解案件的复杂性和各方的观点。因此,是否进行开庭审理直接影响着法官对案件的理解和判决结果。
结语
无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若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维持原判;若认定事实无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则改判;若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则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开庭审理在二审刑事案件中起重要作用,通过聆听各方陈述和质证,法官能更全面了解案件,确保公正审判。因此,是否进行开庭审理直接影响法官对案件的理解和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