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检查单位滥用职权的方法如下:
1、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立法,进一步合理规范不确定的概念、对象、标准、范围和范围;
2、完善司法救济渠道能否赋予相对人充分的救济权利,对于纠正行政滥用职权、保护相对人权利至关重要;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行政自由裁量权授予行政主体,是适应当今社会快速变化,行政权从过去的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的必然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