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选择维权途径,也可以接受解除决定。如果不同意解除决定,可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恢复原合同。如果接受解除决定,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回归各自原状,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受影响。
4.《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规避法定的经济补偿或者违法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或者安排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三)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四)因劳动者自己的原因不能从事原约定劳动的,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