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家长一定要带上孩子出生时就已经领在手里的《预防接种证》。如果发生遗失,可向儿童出生地疾控部门申请证明以及此前接种注射的记录,以便迁入地防治站工作人员好根据接种记录制定后续的接种计划。
2、如果孩子已经在当地接种了疫苗,应该要让医生在卡或者其它格式的证明上注明已经接种了什么疫苗、接种时间等内容,便于返回后我们家乡的医生按规程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