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儿子在经济上是独立的个体,除非继承遗产,否则父亲和儿子没有相互偿还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时,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继承。子女不必为父亲的赌债偿还,但有赡养义务。父亲去世后,先偿还父亲的债务,然后再继承遗产,是否还债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从经济上来说,父亲和儿子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只要儿子已经成年,父亲就没有替儿子还款的义务;同样,儿子也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除非一种情况,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继承了遗产,那如果有债务未还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部分需要先偿还债务,如果有剩余的部分可以继续继承,如果遗产不足支付债务,那不足的部分继承方仍然没有义务用自己的钱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
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结语
父子间的经济责任是相互独立的。除非一方去世并继承了遗产,否则父亲无义务替儿子还款,儿子也无义务替父亲还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价值部分可自愿偿还。继承遗产即须继承债务,子女需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父亲在世时,子女无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除非是因父亲疾病、修房、生活费等正当原因所欠的债务。父亲去世后,子女是否还债,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