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假离婚的概念和分类,并强调了其法律风险。假离婚虽已履行离婚程序,但缺乏离婚条件,因此其效力应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共谋离婚,第二种是欺诈离婚。共谋离婚是指婚姻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婚的离婚行为。欺诈离婚是指一方或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购房、逃避债务等,制造了离婚意图的离婚行为。律师提醒购房者,要规避“假离婚”政策,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并没有真正想要离婚,但另一方通过合谋或欺诈行为制造了离婚的意图。假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合谋,另一种是欺诈。共谋离婚是指婚姻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虽已履行离婚程序,但缺乏离婚条件。因此,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假离婚一方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可以宣告离婚无效。假离婚的一方或者双方与第三人结婚的,承认再婚有效。此时,假离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宣告假离婚无效,原假离婚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难度更大。有的人动脑筋,比如夫妻假装离婚或者用假离婚证骗购第二套住房。律师提醒,如果用假离婚证骗购首套房,可能面临人力财力两方面的不足,不仅要向开发商支付赔偿金,而且可能造成官员进教室。
这提醒广大购房者,有很多“假离婚”成真,最终不会复合。同时,“离婚”时,约定财产归一方,另一方自欺欺人“人和钱都是空的”。因此,要规避“假离婚”政策,对于没有房产的配偶来说,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是真的,没有房地产的配偶将很难获得赔偿,其应得的财产份额将丧失。而且,即使离婚时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也没有对抗性效力,其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保护。根据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在维护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为了避税而离婚、再婚、离婚、再婚都不能幸免,不顾基本道德伦理的违背,任何一个环节的不正常衔接都会影响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通过假离婚买房,你知道假离婚的风险吗?因房地产交易引发的离婚案件很多,悲剧也很多。现实中,也有人借机开个真玩笑,和小三一起悠闲地过着自己名下的房子。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审视一下我们夫妻的感情是否能经受住这样的挫折。
结语
假离婚的风险不容忽视,不仅使购房者面临法律风险,还损害了家庭和谐。我们应该重视夫妻感情,珍惜婚姻关系,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通过假离婚来规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