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犯罪的主体又妨碍司法职员办案的就会适用升格法来定型,原则上先前行为构成犯罪、又构成了妨害公务罪的,此时将妨害公务罪作为另一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2、将妨害公务罪作为另一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只有两种情形: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无需暴力、威胁方法,但需造成严重后果。均属妨害公务罪。
一、妨害公务罪相关法规
1、《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3、《红十字会法》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十一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4、《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