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离婚时的分担原则: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独自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相关。
法律分析
债务离婚时的分担:
(1)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2)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独自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债务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债务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和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债务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协商原则和合理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公平的方式进行分割,考虑双方财产的来源、贡献和需求等因素。协商原则强调夫妻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共同决定财产分割方式。合理原则要求在分割财产时,考虑到债务分配的合理性,避免对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因此,在债务离婚的财产分割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协商和合理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结语
债务离婚时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独自承担。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债务离婚的财产分割中,公平、协商和合理原则应得到充分考虑,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