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无法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在破产过程中,需要考虑破产宣告时的经营管理和财产、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偿还的债务、企业破产后收回的投资、联营收益和权利、破产企业因无效行为而被追回的财产,以及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公司破产的条件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涉及到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和财产;
2. 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
3. 企业破产后收回的投资、联营收益和权利;
4. 破产企业因无效行为而被追回的财产;
5. 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破产的条件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破产员工怎样赔偿
公司破产员工一般可以采用如下方法赔偿:
1.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时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的条件包括:
1.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即债务数额较大,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
2. 债务人已届破产界限,即债务数额达到法定的破产界限;
3.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法定期间届满,即债务到期后的一定时间内,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
4.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申请前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即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法参与破产程序的掌控;
5. 债务人的营业停止或者显著减少,即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债务。
因此,当以上条件满足时,债务人即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程序的启动后,债务人将进入清算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结语
破产财产包括经营管理和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收回的投资、联营收益和权利、无效行为被追回的财产以及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公司破产的条件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追究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破产员工,一般可以采用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