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继承权,需合法监护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代办继承手续。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法定代理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需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律分析
可以。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继承权。需要孩子合法监护人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代替孩子办理继承手续。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继承房产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继承房产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未成年继承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继承房产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受到一些限制。首先,未成年人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通常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次,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继承的房产需要进行专门管理,如设立专户或由法院监督管理。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未成年继承人在房产处置方面的限制,以保护他们的利益。这些限制和保护措施的目的是确保未成年人在继承房产过程中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避免可能存在的滥用和损害。
结语
未成年人继承房产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其权益。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专门管理房产,限制处置权,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这些措施旨在防止滥用和损害,确保未成年人在继承房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