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同时子女也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遗产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约定将房屋给子女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赠与给子女,另外,即使不约定赠与,子女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仍然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遗产继承的顺序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即使没有约定赠与,子女仍然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清偿,法院将做出相应判决。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