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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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9 21:25:44
跨省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法律分析。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可以在原告地起诉,该诉讼离婚案件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可以在原告地起诉,该诉讼离婚案件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分析:
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可以在原告地起诉,该诉讼离婚案件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跨省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法律分析。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可以在原告地起诉,该诉讼离婚案件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